我院在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工作中,严格落实“时间表”、“任务书”,加强动员宣传和思想疏通,合理设置考核比例,突出一线办案法官业绩上,力争将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优秀法官遴选进入员额。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任务。我院参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8月16日以文件形式在院内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包括遴选范围、资格条件、方法程序等。8月16日至17日完成申请入额报名和初审,院党组会议严格进行资格审核(1名干警因健康原因不符合入额资格),并于8月17日将符合条件的35人《报名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之后,我院按程序分别进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等工作,29日对考核成绩排名在本院进行了公示。30日对入额法官进行了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遴选人选意见。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以员额数与拟提请审议人数1:1.1差额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选34名,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法院审核。
二是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充分做好内部宣传引导。我院经过精心准备,于24日召开了司法改革动员会,将司改精神传达到全院干警。在报名阶段在全院范围发出《致灵武法院全体法官的一封信》,向全院干警告知灵武法院首批入额法官比例和人数,分析首批入额法官要年均办案300件的形势。要求报名法官书面签订承诺书,承诺在遴选期间认真履职尽责,入额后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并承担办案责任。

召开司法改革动员大会,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民主测评
三是做好充分和思想疏通工作,赢得了足够的理解和支持。院党组书记陈岩涛亲自和因年龄、健康、回避等原因影响入额的同志逐一进行思想沟通交流,促使3名报名的同志申请退出,为一线办案的年青法官入额赢得了空间,也保证了入额遴选顺利平稳进行。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推荐
四是精心组织考核,合理设置分数比例,突出一线办案法官业绩,力求客观公正。我院民主推荐在本院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进行实名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占总分的20%。民主测评在院领导(占测评30%)、中层干部(占测评30%)和全院在编干警(占测评40%)三个层次范围内进行测评,并对最高分和最低分做出限制性规定,民主测评占总分的40%。业绩考核占总分的40%,主要依据办案法官五年年均办案数,与各自庭室五年年人均办案数对比进行量化打分,对发回、改判等情况进行扣分;明确要求领导小组对院庭长、非办案法官的业绩打分低于一线办案法官,确保一线法官入额空间;在考核总得分的基础上,对奖励等情况进行加分,对通报、警示、诫勉谈话等情况进行减分。
通过精心组织和细致的工作,我院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工作推进顺利,很好地化解了法官入额压力,拓宽了一线办案法官入额空间,形成了良好的导向和工作氛围,为推进下一步的司法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