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冷的天,还要麻烦你们跑一趟,你们法院真的是我的大恩人”孤寡老人张爱英紧紧握住送来执行款法官的手,哽咽地说到。12月11日下午,灵武法院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张爱英老人送去了7000元的执行款。
2012年9月被申请人韩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爱英老人借走其老伴生前仅有的7万元存款,并承诺数月后偿还。被申请人韩某于2013年年底向张爱英老人偿还4万元,剩下3万元一直未予偿还。后张爱英老人多次找韩某进行催要,韩某均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绝偿还。张爱英老人于2018年10月11日起诉至灵武市人民法院。该院依据张爱英老人的实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于2018年11月7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该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当天支付给了张爱英老人3000元,后分三期将借款支付给张爱英老人,如韩某有一期逾期未支付,剩下部分一次性申请执行,该案诉讼费275元由韩某承担。
据悉,张爱英是一名八十多岁肢体残疾的孤寡老人,现居住在灵武市福利院内,几年前老伴去世,膝下唯一的女儿前几年也因癌症去世,仅有自己的退休工资维持现有的生活。灵武法院了解到张爱英老人的困难后,高度重视,及时向韩某告知并将执行款第一时间送到老人手中。
近年来,灵武市法院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的案子开通“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