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灵武市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例会,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宁夏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自治区高院《关于印发<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及灵武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详细听取了各部门有关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
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灵武市法院建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例会制,坚持每日下午5点30分召开例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岩涛亲自组织召开,并要求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和指示精神,详细了解各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案件办理、宣传发动及参与综合治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有效防止出现问题积压、工作沟通不到位等问题的产生,确保一步一个脚印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