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10时30分,灵武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付传伟(原宁夏亨通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吴团结(原宁夏亨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集资诈骗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月4日,被告人付传伟和吴团结借用他人身份在宁夏灵武市注册了宁夏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二被告人雇佣业务员以高息为诱饵,虚拟投资项目,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出借,赚取高额利息及分红。至2015年11月,二被告面向103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6096000元,未兑付投资人本金507668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付传伟、吴团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等问题发表了相应辩护意见。
据悉,此案中的受害者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被骗钱款从1万元至29万元不等,大部分都是老人攒了半辈子的养老钱或者是看病钱。为赚取利润,该公司称投资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理财的多倍,才会让已经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动了心,给103名被害人带来了财产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部分被害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接待了部分被害人,就被害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