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现有案件请求贵院协助执行!”9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灵武市法院,请求协助扣押在灵武市某工地内的一辆大型吊车。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后,灵武市法院迅速调派3名干警和1辆车辆赶往执行现场,全力协助执行。
经了解,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被执行人灵武市某公司、吴某某、王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遂向蓝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明,被执行人灵武市某公司名下有中联牌吊车一辆,并发现该车辆曾在灵武市区域内有活动轨迹,随即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便驱车赶往灵武市。考虑到跨区域执行,对环境不熟悉,为避免突发性事件发生,蓝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随机与灵武市法院取得联系,请求灵武市法院协助配合执行。
到达目的地后,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表明身份,了解到该车辆目前由案外人使用,遂将案件执行情况告知案外人,并耐心向案外人解释执行的依据和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在通过半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下,最终案外人主动上交车辆钥匙,配合法院顺利完成车辆扣押。至此,本次协助扣押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