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下发后,灵武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后,又在该院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成立车辆检修验收领导小组,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是切实加强对该院公务(警务)用车开展专项治理的力度;
三是领导小组成员将院内所有车辆的牌证逐一进行核查,并通过GPS车辆监测系统对每辆公务用车的行驶路线,停靠地点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不发生任何公务(警务)车辆违规使用和停放现象;
四是切实落实“三定、一齐、两到位、一负责”的车辆管理模式,保障车辆管理有序和行车安全。即:驾驶员定车,维修定点,保养定时;行车所需的各类证件齐全;用车部门带车人到位,按规定的停车地点停放到位;带车人对车辆安全使用情况负全责;
五是加强学习,每周五对车辆管理员、驾驶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