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某等三十多名农民工来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因农民工着急拿钱,执行款发放超过午夜零点,共计发放执行款30余万元。
马某等三十余名农民工均为灵武市某公司工人。近年来,该公司因管理和其他方面的问题致使效益低下、经营困难,未按时发放马某等工人的工资,且未按时缴纳社保金。灵武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做出了由该公司为三十余名农民工支付工资、社会保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劳动仲裁。仲裁调解书做出后,该公司并未及时履行生效仲裁调解书确定的相关义务,三十余名农民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收到农民工和该公司的案件之后,因为该案件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及时依法按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企业在某银行有一千余万元的股权,另有银行存款一百多万元,于是执行员就对这些财产依法进行冻结、扣划。
6月4日下午,执行员通知马某等四五个农民工来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由于马某等人长期和其他的工友在一起生活、工作,联系很方便,得知法院发放执行款都相互告知,结果三十多名农民工全部涌到了执行局办公室。平时感觉挺大的办公室,一下子拥挤了很多,大家既然来了就都着急拿钱。于是执行员一边算账,一边做笔录,保证每一笔钱都算得很清楚,每一个人的信息都核实地很准确,每个手续都做地很齐全。执行款发放结束时已经超过零点,院财务室的同事也坚持过了零点才下的班,最后共计发放执行款30余万元。虽然每个人都忙的顾不上喝水吃饭,但是看到拿到钱的当事人们满意的笑容,执行员们也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