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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笔记 | 五日四地千里执行路

 编者按

在法院,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执的是人民的利益,行的是大道无边。他们用躬行的态度,践行着纸上正义;他们用利剑仁心,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他们心系人民,服务百姓,永远奔跑在路上,谱写执行利剑新诗篇。
一篇篇执行笔记,记录了他们一路的奔波,执行的不易,调解的仁心和司法为民的执着……

第一天

9月19日早上,正在处理案件的我接到申请人杨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他情绪激动、语气焦急。他告诉我他打听到被执行人有到期工程款,希望法院能够核实并赴异地冻结。原来,一年前被执行人王某及江苏某起重公司欠申请人杨某50万元起重机租赁费而产生合同纠纷,并诉至法院。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法官查询,均未获得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陷入僵局。

听着电话那头杨某着急的语气,我深知这50万元对于杨某的重要性,于是当即决定紧抓这一线索深入执行。

当天下午,我的同事王晟法官也接到一个电话,是申请执行人宁夏某银行委托代理人打来的。代理人表示他们行悬赏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宝马车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被找到,申请法院对该车辆进行扣押且处置。

为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和王晟在获得批准后,决定携带一名法警于第二天清晨动身远赴浙江和江苏开展异地执行。

第二天

9月20日,早上八点我们便乘坐飞机前往杭州,却又因飞机晚点下午才到杭州,我们三人未作休息,第一时间乘坐地铁赶赴某建筑公司杭州分公司,到达目的地后却被告知因公司业务变更,被执行人江苏某起重机械公司与该公司的合作业务发生在该公司的苏州分公司,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前往苏州才能冻结该工程款。

奔波一天,却毫无收获,虽然有些失落,但我也及时调整了心态,为明天的执行工作做好了准备。

第三天

9月21日一大早,我们匆匆忙忙前往杭州东站,买到当天第一趟前往苏州的高铁票。到达苏州后,我们立即前往某建筑公司苏州分公司办公地,并向该公司送达冻结工程款的法律文书。但是对方法务看到法律文书后对冻结工程款有异议,又经过我们几个小时耐心释法明理后,才予以签收并表示愿意配合我院进行冻结。

回到酒店已是傍晚,但今日一个案子终于取得进展,也算有所收获。

第四天

9月22日早上雨依然在下,我们又冒着雨乘高铁前往昆山准备执行第二个案子。到达目的地后,待扣押车辆位置却发生了变动,车辆停在了苏州市吴中区某小区附近,但具体位置不详。我们和昆山法院的同事几经协调,决定由我们先确定好车辆位置,再由当地法院协助予以扣押。

秋雨一直下个不停,我们三人在吴中区某小区附近的地下车库、周边停车场等重要位置多次排查,最终确定待扣押车辆正停放在某建筑工地内。为尽快扣押车辆,我们迅速协调分工,由霍昊、王晟看守车辆并且张贴封条,我主要协调属地辖区派出所进行协助,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然而整个扣押过程却并不如想象中顺利。当车辆使用人到达现场后却表示该车辆已抵押给其公司,拒绝配合法院将车扣押带走。于是我们对其进行释法说理,2个小时后该车辆使用人终于表示同意配合并交出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我们将该宝马车成功扣押。

虽然过程艰辛,但两起案件的执行工作圆满完成,我的心里也升腾起了一阵暖意。

第五天

奔波千里,耗时五天,辗转四地,9月23日早上我们终于能轻松地踏上回家的路程。在高铁上,我用手机敲下这样一行字:执行虽艰,但决心不减;路途虽远,但使必达。在成为执行人员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份工作意味着奔波与汗水。但是一次次案件执行完结,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后,我的内心便满是成就感,我好像找到了执行工作的意义……

(灵武法院执行局干警 吴国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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