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我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理论学习,安排四名中层以上领导交流心得体会,并对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五个带头”的要求。党组书记、院长魏凯军主持会议,副院长、党组成员、庭长、副庭长共27人参加了集中学习交流。
会上,院长魏凯军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牢把握党的生命线》、《着力实现“四个自我”》、《用“教育实践活动”实效取信于民》四篇《人民日报》社论,同时传达学习了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和要求。之后,按照会议安排,副院长王文军、副院长李宁涛、执行局局长白学军、民一庭副庭长史自建分别结合法院工作和本职工作,谈了自己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和体会,表示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和廉洁意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人民群众、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在审判工作中实践好党的群众路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院长魏凯军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交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推进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