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马总给我们把饲料款结了,这样就不耽误我给员工发工资,哈哈,大家都可以安心过年了!”
“吕法官,你们的速度太快了,我公司的账户已经解保,工人的工资我也发了,这下我可以安心过年了!”
……
2月1日,上午一上班,灵武法院吕婷婷法官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电话,电话里双方均对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表示认可,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案情简介
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养殖需要,自2023年2月开始,便向宁夏某饲料加工有限公司采购饲料,先后欠付饲料款共计39万元。宁夏某饲料公司在索要欠款时,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宁夏某饲料加工有限公司便向灵武法院递交了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9万元。同日,灵武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促调解
诉前保全裁定一经作出,法官吕婷婷就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多次联系被告公司法人马某,耐心开展诉前调解,动之以理、晓之以情、释之以法,从企业诚信经营和减轻企业讼累两个方面详细分析利弊,引导马某换位思考,理解饲料公司的难处,实现合作共赢。在吕法官坚持不懈的调解下,马某表示,“近几年生意不好做了,我也不是有意欠款的,实在是之前手头倒不开了。这临近年关,我处理了一批牛肉,有些回款,本想着给丁总还款的,结果没想到他向法院申请保全了我们的公司账户,这下我连工人的工资都不能发了,法官,你看能不能和对方协商一下,我把款给他结了,你们给我把账户解了吧。”
有了马某的这句话,法官心里也有数了,于是立即联系原告公司法人丁某,将马某的情况告知了丁某,双方表示私下去协商解决。
诉前调解化纠纷
1月30日,丁某高兴的给法官打电话说,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向其履行了还款义务,现请求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在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依法解除了对宁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新年伊始,灵武法院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这套组合拳,成功化解该起纠纷,及时、高效、便捷的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揽子化解、实质性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成本、快速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促使双方企业握手言和,实现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