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法院宁东法庭通过“调解+扣划”方式,仅用一天的时间,高效化解了一起长达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减少诉讼成本、提升效率的双赢。
拖欠货款断信任
这起案件要追溯至2023年1月。
原告宁夏某仪器公司与被告宁夏某药业公司原本是很好的生意伙伴,双方建立了稳定的买卖关系,基于信任,宁夏某仪器公司给予宁夏某药业公司先送货后付款的“特权”。
然而自2023年1月起,宁夏某药业公司便不再按时付款,但基于信任,宁夏某仪器公司一直未中断供货,直至2025年3月12日,两年间,宁夏某仪器公司向宁夏某药业公司多次送货,仅收回一小部分货款,大部分货款迟迟未到账,经过多次催要,宁夏某药业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双方关系逐渐陷入僵局。宁夏某仪器公司无奈便向灵武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时,宁夏某仪器公司担心立案消息“打草惊蛇”,对方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遂提出先进行财产保全的诉求。收到申请后,灵武法院立即保全了宁夏某药业公司银行账户,并继续完成立案、送达工作。
末端执变前端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首先征求了双方的调解意愿,希望能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修复双方企业的关系。
由于供货时间长,货款拖欠时间也长,双方企业提交的供货单据、退货单据、银行资金往来明细分外繁多,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核对单据,核对货物型号、数量、单价,计算确定欠付货款金额。在承办法官的多轮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而接下来,如何履行又成了新的难题……
“法官,我们愿意支付欠付货款,但现在公司账户被冻结了,公司也没办法支付。”
“法官,我们现在不信任对方,必须付清欠款才同意解除冻结,且申请执行的费用我们不承担。”
“近几年公司经营效益不好,承担执行费用对公司来说真是雪上加霜,且走执行程序还要再等,账户被冻结影响公司经营,多等一天都要多承担损失呐。”
为保证宁夏某仪器公司尽早拿到货款,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产生额外的执行费,承办法官多次与宁夏某药业公司的开户银行联系沟通,确定该银行可以办理跨行扣划存款、解除冻结事宜,并咨询了办理所需手续,又向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执行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你们放心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今天下午一定全部处理完毕。”承办法官坚定地告诉双方企业负责人。随后将一份写着“扣划宁夏某药业公司银行存款……;解除对宁夏某药业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的裁定书送至双方手中。
当日下午,银行刚上班,承办法官就急匆匆地带着手续坐到办理窗口前。一个小时后,宁夏某仪器公司账户到账18.5万元,宁夏某药业公司银行账户解冻,开始正常流转……
通过“直接从保全账户中扣划”的方式代替“当事人申请执行”,既提升了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又大幅度压缩了传统保全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时间,也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产生执行费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对被告产生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减轻了企业的“诉累”,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行,确保双方当事人均能收获最大效益,也为双方企业修复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
灵武法院将始终把服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运行流程,将“被动执行”变为“主动治理”,实现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