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大寨子集市,人头攒动,瓜果香和叫卖声交织出浓浓的烟火气。灵武法院崇兴法庭的干警们提着宣传册走进人群,借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契机,他们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送到群众家门口。这不是生硬的“摆摊念条文”,而是一场关于好日子的真诚交流。
像石榴籽一样抱紧
“各民族交往交流平等,大家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一法一条例”,还科普了网络消费、电信诈骗、虚假宣传等热点话题。最后,普法重点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四十条:国家加强时代新风新貌的培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进步的新风尚,引导各族群众在生活交往、婚丧嫁娶等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
聊到高额彩礼,干警们没有说教,而是算起了“幸福账”:“彩礼本是心意,要是成了负担,小两口起步就背债,影响家庭和谐,也违背了团结致富的本意。”朴实的逻辑,让围观的群众听进了心里——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守护美好生活的“护身符”。
“零彩礼”的朴素告白
在探讨婚嫁习俗的间隙,一位赶集的群众停下脚步,主动回应:“以后嫁女儿我们也准备‘零彩礼’,孩子过得幸福最重要。”
这句没有华丽辞藻的告白,引来一片赞许。这不仅仅是一位长辈对子女深沉的爱,更是崇兴镇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最生动的注脚。它折射出,曾经高额彩礼的沉重包袱正被自觉卸下,取而代之的是“重感情、轻物质”的文明新风尚。
法治春风润无声
一场集市普法,一次心与心的交流,当法治精神遇上淳朴民风,产生的化学反应是深刻而持久的。法律条文中的“倡导”,变成了群众口中的“自觉”;干警们口中的“移风易俗”,化作群众心里的“幸福账”。这股法治春风,正悄然吹散陈规陋习,在潜移默化中滋养乡风文明,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及乡村振兴的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