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法院宁东法庭与宁东镇劳动监察大队依托涉农民工工资绿色联处机制,联合调处一起涉及10名农民工、涉案金额8万余元的欠薪纠纷。该案当天受理、当天调处、当天兑现,实现农民工欠薪纠纷“快立、快调、快结”。
跨省务工近一月,8万余元工资被拖欠
舒某某等10名农民工远在湖北省荆州市,经人介绍来到宁夏某集团公司位于宁东镇的某工地从事贴装工作,工期近一个月。工作完成后,宁夏某集团公司一直拖欠其8万余元工资未予支付。舒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到宁东镇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当天受理当天调处,法庭监察联合发力
接到投诉后,宁东镇劳动监察大队考虑到涉及人数较多且跨省维权不易,立即联系宁东法庭启动涉农民工工资绿色联处机制。宁东法庭当天派出干警,与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联合调查、调处工作。工作人员逐一核定舒某某等人的工作量,确认了欠薪事实和具体金额,并向宁夏某集团公司负责人讲明拒不支付劳动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依法履行支付义务。从受理投诉到促成调解,全程在当天完成,绿色联处机制跑出了护“薪”加速度。
当场兑付4万元,余款限期付清
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宁夏某集团公司负责人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4万元,5名农民工工资当场结清;剩余5人总计4万余元工资,约定于11月25日前付清。舒某某等10人的“薪”愁得到及时化解。
今年以来,宁东法庭持续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与自治区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建立“风险同研、纠纷同调、普法同讲”三同工作机制,开展涉农民工权益保护联席会4次,联合调处涉农民工纠纷23件,开展巡回普法、专题普法等活动6次,为农民工追回欠薪40余万元,不断构筑农民工维权的法治屏障。
法官提醒
农民工朋友务工时要注意留证据、明主体、快维权:一要保存相关证据。保存好考勤记录、工作量确认单、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跨省务工的还应注意保存车票、住宿记录等辅助证据;二要明确维权主体。务工前弄清为谁干活、工资由谁支付,注意区分发包方、承包方和实际用工方,签订书面协议写明工作内容、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三要依法及时维权。发现欠薪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依法维权,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切勿采取过激方式讨薪,以免触犯法律、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