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关键途径,关系着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关系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能否得到维护,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能够得到真正实现。
5月10日清晨6:30分,灵武法院执行局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再一次拉开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大幕,用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采访一下执行局执行干警魏芸,了解一下执行工作都是怎么开展的。
小编:魏芸你好,本次集中执行有什么成果?
魏芸:本次集中执行,共准备案件81件,传唤到庭24人,处理案件23件,执行完毕11件,和解、撤案9件,司法拘留5人,执行到位22.48万元。
小编:除了像今天这样的集中执行外,我们日常的执行工作都是怎么开展的
魏芸:我给你们讲讲执行工作的“四步法则”吧。
通常,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工作大致分为四个步骤:
“一查询”: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我们执行干警首先会采取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信息、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账号以及车辆、不动产、股权、土地等信息进行一个全面性的查询。
“二查控”:查询结果反馈回来后,执行干警会对查询到的相应财产进行冻结或查封,如果当事人能主动履行或能对当事人的存款足额冻结,将对存款进行划拨,并将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案款,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股权等。
“三摸排”:执行干警会线下去被执行人住所地、可能隐匿或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调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情,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调查措施。如果被执行人配合履行或者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则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后,依法进行结案,如果没有的话,会向申请人告知财产查询结果。
“四拘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涉嫌隐匿、转移、变卖财产,导致案件执行不能,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编:有没有具体案例可以解释一下“四步法则”具体在什么时候会用到?
魏芸:今年3月份我们经多次摸排寻找,找到了一个“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但是将这个被执行人依法传唤至法院后,其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便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下面我就用这个案子给你简单解释一下“四步法则”
基本案情:2018年被执行人马某在灵武某银行为徐某担保贷款190余万元,贷款到期后徐某未还款,马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于2022年9月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了强制执行。
“一查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灵武法院执行法官便依法对徐某和马某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查询。
“二查控”:经查询除徐某名下有50余元,被法院依法冻结后,二人名下均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三摸排”:经法院多次传唤二人均未到庭履行义务,2024年2月2日,灵武法院依银行申请发布悬赏公告,面向社会各界悬赏查找徐某、马某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四拘留”:2024年3月26日,接到知情人提供的马某的行踪线索,执行法官王明根据线索于3月27日早上5点27分顺利将马某传唤至法院。因马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被灵武法院依法强制拘留。
小编:那拘留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怎么办?
魏芸: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我们将依法对案件进行“终本”(“终本”是终结本次程序的简称)。法院会定期对终本案件进行财产查控,如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会立即恢复执行。同时,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供财产线索,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请记住!“终本”并不等于“全剧终”,后续机制依然运行,惩戒措施依然存在,一旦符合条件,执行程序随时恢复。破解“执行难”,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