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你们可以听到声音吗?画面显示正常吗?”“法官,可以听到声音,也能看清画面。”近日,灵武法院通过“线上”成功调解了9起劳务合同系列案件,某劳务公司当天就向每位农民工支付了1000元工资。
2024年4月至7月间,杜某、赵某等9名农民工因劳务合同纠纷,将同一家劳务公司诉至法院。接手此系列案件后,法官详细审阅了9名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考虑到被告为同一公司,且涉及多名原告,为高效处理纠纷,法官决定将这9起案件合并处理,鉴于农民工急需工资以解燃眉之急,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在对9起案件细致梳理后,法官发现当事人双方之前多次沟通,但效果均不理想,且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多次未出席面谈,仅是通过电话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后,法官确定重点在于当事人双方首先要“坐下来”协商调解。之后法官多方查询最终通过微信联系上马某,经过十几次电话沟通协商,耐心细致地向马某讲解法条、抽丝剥茧地论证说理,马某终于同意进行调解。
但新的问题接踵而至,马某身处外地,而9位农民工也因各自原因无法在同一天到庭参加调解。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对案件进行线上调解。
在确认网上平台信号顺畅,声音、画面正常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根据各自记载的工时进行核账,并从诚实守信角度积极引导马某尽快支付9名工人的辛苦钱。在法官的协作努力下,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务公司当天先行向每位农民工支付了1000元工资,并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调解意见。
“法官,对这个调解意见我很满意,我就是担心万一过几天对方的态度又变了怎么办?”
“不用担心,我们法院线上调解和线下调解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调解协议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就太好了!这样不仅节约了我的时间,还给我省下了来回路费。”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灵武法院聚焦“百日攻坚”工作部署,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力求在立案前就能有效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用心用情当好群众“护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