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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丨用好情理法 实质解“薪”愁

在基层办案要把“情、理、法”说到群众的心坎上,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仅仅要着眼于表面的法律纠纷,更要探入挖掘其背后隐藏的民生问题。

近日,灵武法院西郊法庭聚焦农民工欠薪难题,通过耐心疏导、释法析理,巧用语言搭建理性与情感的桥梁,成功化解两起历时多年的劳务纠纷案件,帮助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欠薪系列案件 积怨难解

张某等人2022年为李某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但工程完工后,李某以“发包方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拖欠张某等人工资共计18.6万元。

两年来张某等人多次索要拖欠工资无果,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甚至出现言语冲突,积怨逐渐加深。今年年初,张某等人便来到灵武法院寻求帮助。

 

法理情交融 “愁”一朝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了案情,面对此僵局,承办法官深知一判了之、以法压人的措施并不能实际解决问题,要深入分析矛盾根源,从根本上解决这起历时已久的纠纷。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实地走访,发现李某并非恶意拖欠,确因发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资金链断裂。张某等人又因生活压力大,对李某的推诿行为抱怨不已,双方互不理解,导致纠纷越来越难解。

厘清化解纠纷的关键点后,承办法官明白只有平衡好“法理”和“情理”,才能从根源上解开“薪”愁的千千结。

有了解纷思路,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调解意愿并约定调解时间。

释明法理,重塑信任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向李某详细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其作为用工主体的法定责任,强调“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的法律底线。

“原告属于带车租赁,并不能算劳务工人,您说的这些条例并不适用啊!”

面对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李某提出了他的困惑之处,针对此,承办法官结合过往类案,向其耐心详细解答。

“我们有工友已经起诉了,法院也支持了,为什么不直接走执行程序把李某的钱执行给我们?”

面对张某等人的疑问,承办法官耐心解释执行程序的复杂性,引导他们理性维权,并承诺“你们的辛苦钱我肯定管到底!”建立起张某等人对李某的信任,以及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

疏导情理,换位思考为缓解对立情绪,避免调解现场发生冲突,进一步激化矛盾,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

“农民工的工资是养家糊口的‘活命钱’,你拖欠的不仅是钱,更是他们对生活的希望。”

法官一直劝说李某,希望其能理解张某等人的不易,尽力解决拖欠工资这个问题。同时向张某等人解释,李某并非故意拖欠,确是有实际困难,李某也保证待其盘活资金链,一定会准时全额支付几人工资,希望双方能互相理解,给予一定宽限期。

通过反复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同意协商解决方案。

深挖追查,促成和解考虑到李某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发包方参与调解,向其释明,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应先行垫付”的规定,督促发包方履行责任。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劝解下,发包方同意先行垫付10万元工程款用于向张某等人支付工资,剩余8.6万元李某承诺分三期付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当庭履行 案结事了

为确保协议顺利履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在调解当天完成首期5万元支付。

“感谢法官,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张某等人拿到久违的工资时,激动地不停向法官道谢,李某也感慨道:“是法官的耐心让我认识到错误,我一定按时付清余款。”

司法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修复社会关系。本案通过法官主动介入将纠纷化解重心前移,摒弃“一判了之”的模式,注重法理情融合,以“春风化雨”式的调解打开当事人心结,避免了矛盾升级,不仅让张某等人拿到了工资,更让李某重拾诚信,达到了实质解纷的效果,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虽小,却关乎民生。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灵武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实际行动,坚持“为群众强体验”,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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