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睡醒
突然发现满地污水横流
究竟谁该为业主的损失担责?
众人各说各话
且看灵武法院如何解开邻里心结
近日,灵武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
漏水被淹谁责任?
原告余女士系某小区二楼的住户,楼上还住着七家住户,平日里邻里和睦,未发生过冲突。
某日,余女士一觉醒来发现自家卧室、客厅里积有约3厘米深的污水,并且卧室衣柜里的衣物、被褥等物品均有不同程度浸水现象,家里恶臭难闻。因联系物业公司与楼上住户无果,余女士只好自行联系家政公司进行屋内受损处理,经家政公司检查发现,水淹现象是由楼上住户堵塞下水道造成,后余女士对自家的下水设施进行了改造。
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余女士家中又两次出现此情形。楼上住户均不承认是自家问题导致余女士家出现被淹情况,余女士便要求物业进行协商处理,但多次沟通未果,余女士只能自行处理,但因多次被淹导致损失严重,余女士便将物业及楼上住户起诉至灵武法院,要求楼上七家住户共同承担房屋及物品受损、下水管道设施改造费用共计五万余元。
且看法官明秋毫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邻里纠纷若处理不当,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且双方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便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实地走访,说明问题。调解前,承办法官实地查看了余女士房屋及物品受损情况,详细了解了受损程度和修复产生的费用。随后,又将楼上的七家住户统一约到了一起,进行初步沟通,“各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经证实是你们家中排水问题导致余女士家受损,你们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大家心里有个底。”法官严肃又温和地向各住户说道。
细心调解,商讨方案。初步沟通并不顺利,各住户都认为是自家与余女士的损失无关,现场气氛一度有些紧张。承办法官见状耐心地说道:“我们现在有个办法,就是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来确定余女士家中‘污水’渗出的原因,但要给大家提醒的是,鉴定此类案件的鉴定费用不少,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是楼上住户的问题导致余女士家受损,这笔鉴定费就得由各位来承担了。大家要认真考虑考虑。”
听到法官的话,住户们小声议论起来。其中一位住户突然站起来,皱着眉头说道:“这鉴定费得花不少钱呢,要是最后真是我们的问题,还要再加一笔费用,就得不偿失了。”其他住户也纷纷点头应和。经过一番协商,楼上各住户均表示不启动鉴定程序。
耐心劝导,化解矛盾。不愿意出鉴定费,也不愿意赔偿损失,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都是一个楼里的住户,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住在低楼层,遇见这样的事情多糟心呢,是不是也希望大家能团结一下,互相拉一手,帮一下呢?大家都是邻居,今后还要长期相处,咱们都将心比心,互相理解、互谅互让,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看到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只好从情理出发,再打打“感情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法官的一番劝说,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下来,余女士率先开口表示并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邻里关系,只想在法官的主持下,把问题解决了,挽回一点自己的损失,也避免以后再出现这样的问题。听到余女士这样说,其他住户们也纷纷表示都是邻里邻居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说不定还有事情需要大家帮忙,便决定各退一步,愿意赔偿余女士的损失。
经过进一步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七家住户各向余女士赔偿2300元损失。双方握手言和,一场邻里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民声“诉”、法官“调”、和谐“现”。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灵武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进多元调解机制的生动体现。灵武法院将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增强“纠纷到我为止”的理念,将群众纠纷放在心上,把调解工作做到位。同时,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家设施,避免给邻居造成损害;如遇纠纷,应理性沟通、依法维权,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