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法院崇兴法庭迎来了一位满面愁容的外省当事人陈某,他此行的目的是追讨一笔拖欠已久的款项。了解到陈某远道而来、急于解决问题的诉求后,崇兴法庭迅速启动“先行调解”模式,仅两日便成功化解困扰陈某多时的“心头急”。
“赊账”4年逃避支付
2021年7月8日陈某与马某口头约定供货协议,由陈某向马某供苜蓿草、燕麦草、苹果渣、棉籽等饲草料。陈某按约向马某供货,但马某一直未支付货款。截至2025年3月14日,马某总共欠陈某货款5万元,陈某多次催要,马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付款。后经陈某查证,马某经营的公司已面临破产,公司部分的奶牛已被变卖,陈某再次联系马某,马某便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陈某无奈之下起诉至灵武法院。
外省当事人跨越千里追债
崇兴法庭收到案卷材料后,发现原告陈某家在外省,为了追要货款一直在灵武,考虑到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陈某将面临非常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便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尽快化解纠纷,为陈某减诉累。
调解员梳理案件信息、查证证据材料后立即电话联系陈某,询问其调解意愿,随后又联系马某进行初步沟通,马某表示认可欠款事实,但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货款,遂提出分期付款请求。
先行调解省诉累
调解过程中,陈某表示希望尽快支付全部欠款,不接受分期付款。考虑到马某的实际困难,调解员与马某沟通在其提出的分期付款请求的基础上缩短分期时限,并引导陈某换位思考,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约定马某于7月15日支付1万元,7月30日支付1万元,之后每月30日前支付1万元,直至货款全部付清。
“我已经收到第一笔货款了,还以为要一直耗在灵武呢,没想到这才没多久就能收到钱了!”7月15日下午,调解员收到了马某按期履行的消息,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面对远道而来的当事人,崇兴法庭本着快速、高效、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果断采取先行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一条“省时、省心、省力、省钱”的纠纷化解路径。先行调解不仅是高效解纷的又一新尝试,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灵武法院将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协同多方力量,通过专业调解团队、便民调解网络和智慧调解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