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武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高级法院确定的“113327”整体工作思路,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目标,紧扣“改革发展年”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创新审判管理应对方式,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实现受理案件数、结案数、结案率同步“三升”,整体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2015年,灵武法院受理案件比2012年翻了一番,而人员却基本持平,为了有效应对这种“案多人少”的严峻态势,该院创新“点、线、面”管理模式,强化应对措施,在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前提下,稳步提升审判质效。一是优化人员配置,深挖内控潜力。将符合法官初任条件的年轻干警及时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及法官助理,鼓励和支持优秀年轻法官勇于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对重点审判庭室的负责人及干警进行相应调整,优化人员配置和组合。二是加强司法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多层次培训,并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加强实践锻炼,投入十余万元资金为干警购置工具书,建成法官图书室,加强业务“充电”。三是对新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参与审判活动,目前开庭陪审率达到97.74%,促进了审判工作。四是全面加强审判规范化管理。整理、编撰审判《工作指引》,全面统一规范司法标准;坚持审判质效分析会制度、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及时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进度;加强案卷评查团评卷工作,促进案卷质量不断规范提高;强化对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的催办、督办,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杜绝超审限(执行期限)案件发生;进一步规范质效评估,加大上诉发改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重点考核指标的权重,强化导向引领;加强判后答疑,对当事人做思想疏通和息诉服判工作。1-11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1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714件,同比上升了37.26%;结案件4673件,同比多审结1419件,上升43.61%;结案率74.01%,比去年同期提高3.27个百分点,呈现受理案件、审(执)结案件、结案率同步“三升”的喜人态势。同时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2.99%,一审发改案件仅占结案总数的 1.17 %,结案均衡度、一审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排在全市法院前列,刑事、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同比分别缩短1天和24天。